民之为道也,有恒产①者有恒心②,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③,无不为己。及陷乎罪④,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⑤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⑥,取于民有制⑦。(《滕文公上》)
【提要】
百姓有固定产业或收入,就有安分守己之心。相反,穷困潦倒、饥寒交迫,可能铤而走险、违法乱纪,再将他们治罪,这就无异于陷害他们。所以,使百姓安居乐业,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计。
【注释】
①[恒产]指土地、田园、房屋等不动产。
②[恒心]常存的善心。
③[放辟(pì譬)邪侈]放纵违法,为非作歹。辟:通“僻”,偏颇。
④[陷乎罪]陷于罪。即犯了罪。
⑤[罔民]布下罗网陷害百姓。罔:同“网”,指布下罗网。
⑥[恭俭礼下]办事认真,节约用度,对下属以礼相待。
⑦[取于民有制]按制度从百姓那里征收赋税。于: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