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①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①,舍鱼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义③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
【提要】
孟子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舍鱼而取熊掌”为喻,说明在生与义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而取义”。从古至今,无数的志士仁人“舍生取义”,为正义事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如南宋文天祥,坚守气节,从容就义,死前,他写好了“赞”藏在衣袋中:“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注释】
① [我所欲]我想得到的,我所喜欢的。
② [得兼]即“兼得”,同时得到,一齐得到。
③ [义]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