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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继续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创新 拟建立公共文化场馆理事会制度
2013/12/6 12:42:34

来源:中国文化报

 

 

 

    12月2日,山东省文化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山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做好当前文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向红在会上透露,山东将建立公共文化场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同时建立理事会制度,结合“大师引进工程”,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家、各界群众参与文化场馆管理。


    徐向红指出,山东省文化厅作为省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方面要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在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方面,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文化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脚下向管社会转变,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社会服务、依法监管、环境营造,而不是直接管理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具体事务。要加强文化立法,包括公共图书馆条例、公共文化服务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各项文化活动的开展,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中标的文化企事业单位去办,文化厅主要加强指导、督察和考核验收。


    在文化市场方面,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山东演艺集团要抱着对省委、省政府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省政府批复的省直院团改革方案,加快建立集团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加快资产划转、院团整合、人员身份转换,抓紧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尽快实现实体化运作,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十艺节”已经结束,演艺集团改革深化工作要加快推进,不能拖延。


    在对外文化交流方面,要打好“孔子牌”,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理论指导,制定整体规划,进一步发挥文化企业走出去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