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子,教之以义方①,弗纳于邪②。骄奢淫泆,所自邪也③。(《隐公三年》)
【提要】
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què却)曾经劝谏卫庄公不要宠爱自己的儿子州吁。鲁隐公四年(前719年),卫庄公死,桓公即位。州吁与石碏之子石厚密谋杀害桓公并篡位。为确保阴谋得逞,州吁派石厚去请教石碏。石碏大义灭亲,设计除掉了州吁与石厚。上面这段话就是当初石碏劝谏卫庄公时说的,历来被认为是教子箴(zhēn珍)言。
【注释】
①[爱子,教之以义方]爱自己的孩子,就要用做人的正道来教育他。以:用。义方:做人的正道。指为人处事应该遵守的规矩。
②[弗纳于邪]不要让他走上邪路。弗:不。纳:放进去。于:到。
③[骄奢淫泆(yì义),所自邪也]骄横奢侈,荒淫无度,是走上邪路的起因。泆:又作“逸”、“佚”,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