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部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体制改革做了全面部署,文化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一环。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
自 2003年以来,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历“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扩大试点、由点到面”、“加快推进、全面展开”三个阶段,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这期间的主要任务。据有关材料介绍,“十一五”时期全国共核销事业编制 17.2万多名,中央直属单位就核销了近两万名,全国共注销事业单位 4300多个。改革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涌现出一批总资产超过或接近百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伴随国有文化单位逐步完成身份转换,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正从推动转企改制向促进转制企业深化改革、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转变。
二、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面临多重困局
1、业态单一。正如文化产业链各环节之间是相互依托、相互支撑的关系一样,不同文化业态之间也需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由于地区封锁、行业壁垒等原因,国有文化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单一领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等行业之间几乎“天然隔绝”.业务领域狭小,使企业规模受到很大限制,与国外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存在很大差距。
2、运营效率低下。国有文化企业由于长期采取事业管理,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较高,很多还没有实现市场化运作,往往只重视资产的使用价值,忽视资产的使用效益;注重前期投入,轻视后期监管;注重资金管理,轻视资产管理;重短期利益,轻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重借钱要钱,轻还钱挣钱,导致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下,难以实现保值增值。
3、经营理念落后。国有文化企业高管多来自政府部门,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往往重行政指令而很少讲究经营管理技巧;部分企业负责人经营观念还停留在事业体制层面,对未来发展缺乏深入思考。有的企业虽然表面已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但实质上还没有从事业管理体制中解放出来,还没有真正理解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
三、积极探索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路径
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相关政策间的衔接与协调,核心是推动其加快向合格市场主体转变,不断增强规模实力。
1、积极开展联合兼并重组。国有文化企业大多是从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起点低、底子薄,仅依靠自身积累很难实现快速发展。可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出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要加快现有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内部整合、资源重组,强化战略管理和风险防范,提升市场竞争力。
2、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离开来,既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化分工的需要,也是规避决策风险和高级管理人员“道德风险”的重要措施。下一步应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重点,推动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分权制衡的体制机制。
3、大力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人力资源,是企业实现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要素。要加大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推动建立用人、考评、激励机制,加快市场化选聘人才步伐。对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尝试从地方文化企业集团、国资委所属中央企业选聘;待条件成熟时,也可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聘。
4、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引导示范作用,运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政策手段,促进国有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中央文化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打造中国文化企业的“旗舰”和“航母”.
5、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首先,要发挥财税政策的扶持作用,执行好现有优惠政策,探索其他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手段。其次,用好金融政策杠杆,推动新型金融工具研发,促进金融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再次,要注重文化立法与经济立法等相互之间的有机衔接,抓紧制定和完善一批与文化产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最后,要运用政策手段逐步破除中央和地方、不同地区之间长期存在的地域壁垒、行业壁垒和所有制壁垒,促进文化资本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